Wednesday, December 26, 2007

试论《悲惨世界》中善的可能性

《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这部卷帙浩繁的作品里,雨果为了弘扬人道主义中以人为本的仁爱精神是可以作为解决一系列社会不平等现象和暴政问题的灵药,他根据了他那套文学创作中的对照原则[1],在书中创造了无数个体现了博爱,仁慈、宽恕和众生平等等善行的人物来对照邪恶,通过对这些人物性格鲜明的角色的描写——至善至圣者如米里哀主教(Bishop Myriel)、先恶后善者如冉阿让(Jean Valjean)和善恶不辨者如沙威(Javert)等人,雨果构筑了一个人类只要秉持实行人道主义中种种道德上的善行义举,就能实现把一个存在着种种不平等专制的“悲惨世界”改造成一个进步和谐的“完美世界”。可惜一世纪以来,文学评论有说雨果为了强调人道主义精神作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绝对性,不顾书中人物性格前后矛盾的考量,他或以塑造出过于理想化的善人和善行,或强硬安排了怪诞不自然的情节以宣染“善最终必战胜恶”的唯心人道主义观点。为了验清这些评论的客观性,以下是笔者尝试以社会论理学、宗教学、哲学和心理学等角度去审度这些“善”在故事中的可能性和其特质。

一、宗教光环下的善——米里哀主教

米里哀主教,又称卞福汝主教,虽然只出现在故事的最早期,因为感化了主人公冉阿让,他所行的善却成为了整个《悲》故事中“善”体系的开瑞源头和契子。书中,雨果用了整整两券的篇幅来描绘卞福汝主教令人动容的圣贤形象。卞福汝主教虽然享有每年一万五千法郎的俸禄和优厚的各种津贴费,可是他把一千法郎留下作为生活费后,其余的钱财都用作损助穷人的义款去了;为了让医院可以救助和容纳更多的病人,他把分配到的气派主教府邸让出来充做了医院,而自己、妹妹与管家则搬到了毗邻的简陋原医院去住;他愿意彻夜不眠地抚慰没有其他神父愿意做给他做最后告解的死囚犯;他不如同其他主教般参与追名逐利,一生简衣陋食,却乐善好施;性情方面,他纵使遭到无神论者的特意匀难,也能保持和颜悦色,不亢不卑地应对。但是博爱、节俭、谦卑、仁慈和体恤的行径不是卞福汝主教最为人敬佩的地方。在强盗出没的偏远山区,他可以不顾安危地只身深入山区为居民服务,秉持的理由只是:“我在世上不是守护自己的生命,而是守护灵魂。”[2]另外,晚上他的居所也夜不闭户,以随时随地让有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寻求得到他的助佑。可以说,雨果让卞福汝主教这个人物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个大智大勇,大仁大慈的完人形象。可是基于什么因由赋予了卞福汝主教这般完美的人格,书中其实并没有着墨,小说一开始只是简短叙述了卞福汝主教本是法袍贵族,年青时相貌出众,风流倜傥,二十岁前就成了婚,只因后来家族在法国大革命中遭到了催毁,被迫流亡他国,妻子更客死异乡。当他再次回到法国时已经成了教士。至于是否因为他感叹命运造化弄人所以才遁入宗教出世,雨果在这一点上语焉不详,态度也不置可否。而且纵然沿着这思路去猜测,这也不能解释成这是造就米里哀日后成为大行人道主义善行的卞福汝主教的原由。根据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原罪说,一个教徒能行善是因为在本体论[3]的意识上自省到与神安排的完美境界间的差距,人产生谦卑,尔后方能因信称义[4],以神为本地行善来完成救赎,期望能重回上帝的怀抱。宗教导人向善是不错,但是至于能不能成功地造就一个善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如果我们尝试从其他方面来探索卞福汝主教身上善的根本,其实从雨果对卞福汝主教作冥想遐思描写的字行间里可以看出,他有意赋于卞福汝主教一种超越宗教召唤下的善,试来看雨果这段描述:

“他身上体现我们时代所特有的一种个人哲学。这类个人哲学思想,往往在孤独者的头脑里萌发,扎根长大,在那里取代宗教。 ……指导这个人的是心灵,他的智慧是由心灵放射的光构成的。”[5]

也即是说,卞福汝主教行善的动机并不是单纯出于宗教意识上的召唤,可能更多是个人良知上的自觉性行为。如笛卡尔(Rene Descartes)的“我思,故我在”[6]曾经试图论证真理可以纯粹依靠人内在的理性思辨去取的而非依靠神学。同时,康德(Immanuel Kant)也坚信人的道德行为是产生于自律的意识:“我称这道德自发命令的原则,叫意志自律的原则”[7],“意志的“他律”是一切假的道德原则的来源”[8]
下来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卞福汝主教这个神圣的完人也纯粹就是雨果个人的唯心主义基础下的人道主义产品。一方面打着对伪古曲主义[9]宣战的浪漫主义旗帜,他是特意要创作出一个用来讽刺批判当时教会中大多数言行不一,道德败坏,伪善做作的教会人士;另一方面,他是要为《悲》故事中树立起一个人类自律良知能达到的道德最高标准以彰显出书中其他人物相对性的卑劣。至于现实中是否真有卞福汝主教这般神圣如上帝的人道主义完人,我想我们还是大多倾向于给于保留的态度。

二、寻求救赎的善——冉阿让

冉阿让,贯穿了全书情节的故事主人公。雨果写他本是一位树枝修剪工,为了给饥饿的外甥找食物充饥,在偷了一块面包后被捕入狱,但是因为不断越狱,被关了十九年后才得到释放。在狱中,他追思往事前提,虽然自省到偷窃的罪过,可是终归还是觉得是这个不公的社会和苛刑严典亏欠了他,并且决定出狱后向社会报复。出狱后,因为苦役犯的身份,他四处碰壁,可是他还是在唯一愿意接待他的卞福汝主教家里偷走了银餐具,在被警察抓获后,他被押回主教家里对质,这时卞福汝主教却以德报怨地为他开脱了偷窃罪名,还把家里最贵重的一对银烛台送与冉阿让,于是就出现了以下书中浪漫主义和人道主义达成一致性时最为澎湃的一段话:

“冉阿让,我的兄弟,您不再属于恶的一方,而属于善的一方了,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念头和沉沦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上帝了。”[10]

此后,冉阿让也真的遵循了主教的教诲,无论情境多险峻苛刻,他终其一生孜孜不倦地努力向善,造福社会。于是我们看见本来是一名愤世妒恨的恶人因为受到仁爱的感化——他夜奔百里去投案只为了解救一位素味生平的尚马秋、跳海潜逃以兑现答应芳汀(Fantine)赎回小珂赛特(Cosette)的诺言、在街垒战中以德报怨放了沙威逃生及在巴黎凶险的下水道中九死一生地驮着马吕斯(Marius)逃过了追捕。雨果无疑在这里揭示了一个人能从人变成魔,后从魔转成人,再从人升华为天使的演示录。“一颗灵魂换一块面包,贫困卖出,社会买进。”[11],雨果通过冉阿让的前半生遭遇控诉了扭曲的社会机制和贫困是造成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而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惟有依靠仁爱和宽恕等崇高的道德精神,所以冉阿让又从作恶变成行善的好人。只是我们不免要来检阅,冉阿让的这种转化,何以可能?冉阿让这种几乎可媲美卞福汝主教善的依据又是什么?首先,从冉阿让成长后拼命打工赚钱以扶助姐姐一家的情节来看,雨果是企图把冉阿让预设成一个知恩图报,天生有良知的人。可是良知未泯充其量也只是作为一个辅设前提以说服读者:因着本性回归,他有着被感化从善的可能性。这并未能成为他日后拼命行善的决定性要素。神学家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12]认为人生有三个“存在性忧虑”是无法用理性去消弭的:“一是对死亡和命运的忧虑,一是对空虚和无意义的忧虑,一是对内疚和罪责的忧虑。”[13]冉阿让出狱后孓然一生,姐姐一家已不知所踪,因为是前苦役犯,他也得不到社会人士的谅解,已年届44岁的他虽然自由了,天地虽大,可是也茫茫然不懂何去何从。人生的三个“存在性忧虑”霎时间同时向他心灵放动了猛烈的袭击。恰是在这刻卞福汝主教以毫无条件的仁爱震憾了他,使他在茫无去路的绝境中看到了人生的一个出口,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人生之充满空隙的、包含着虚无的存在,让人在根本上有一种绝对的依属感,即要依赖比自己更伟大的救赎形象。”[14],这句话在哲学思辩里本来是用来阐明宗教信仰对人来说何以可能的原因,恰好卞福汝主教就在此时此刻填充了冉阿让正渴求的“救赎形象”,所以卞福汝主教本身不自觉地反成了冉阿让的“宗教”。冉阿让从此行善与其说是为了换取上帝的救赎,倒不如说是为了报答卞福汝主教的仁爱。从冉阿让弥留之际吐出的牵挂,很明显雨果也是沿着这思路去解释冉阿让善的由来,因为冉阿让在人生最后一刻在意的最终审判不是来自上帝而是卞福汝主教:

“……我不知道把烛台送给我的那一位,在天上对我是否满意,我已经尽力而为了……”。[15]

纵然雨果对冉阿让的种种善行,透过了他那“文学艺术是焦聚物象的镜子”[16]的创作理论,赋予了无与匹伦的浪漫主义色彩,可是当冉阿让遇到卞福汝主教里这人本来就已是一无所有到已臻厌世的程度,当卞福汝主教赋与了他一个新生命后,此后他置生死于度外的行善行径,相对于卞福汝主教类似横空出世的神圣,冉阿让的善反而更令人信服。

三、律法注释下的善——沙威

沙威,一个在书中始终对冉阿让锲而不舍追捕的警察,一个信念中把法律看成信仰的人,一个善恶观念中没有灰色地带的人。也就是他最终投河自尽的处理,引来评论家最多的争议。沙威身世奇特,说他是出生在监狱里,父亲是苦役犯,母亲是个算命女郎。书中说他成长后觉得自己是被社会排除在外的人,至于为什么他会这么想,雨果却没有解释清楚,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应是暗喻他因为母亲的失职,是由监狱局看管长大的小孩。所以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他才会错认为被社会排除在外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攻击社会的人,一种是保护社会的人。也因为自觉出身低微,为了摆脱不光彩的“苦役犯的儿子”的身份,一面极度自卑一面自尊心又极强的他也就觉得惟有成为警察才能让主流社会重新接纳他。当了警察后,因为尽忠职守,精明能干,最后升迁成探长。但是因为父亲身分的关系,却有着对苦役犯特别鄙视的心理,而冉阿让这个苦役犯却曾在他手下屡次逃脱,就大大羞辱了他的自尊心了,所以故事中他才对冉阿让穷追不舍。雨果作品其中一个令人激赏的地方就是对每一个人物都设定了一个与人物性格相呼应的出身背景。沙威的出身设定尤其出色,正好完美诠释了这个人独特又复杂的精神面貌,因为纵观全书,这个人虽然令人讨厌,但并非坏人,可说他是好人,又并不尽然,呈现在这个人身上一部分是人类崇高的品格,可是从其身上挥发出来的却就是令人心寒齿冷的思想。雨果在书中用以下一段话大致概括了沙威令人错愕和迷惑的人格:

“沙威凶猛 ,但绝不卑鄙。 正直、坦率、诚实、自信、忠于职守,这些品质一旦误入歧途,就会变得丑恶,但即使丑恶,也不失其伟大;这些品质的庄严性是人类良知所特有的,因而能在丑恶中延续。”[17]

诚如雨果所说,沙威是误入思想的误区而不自知,又或他是知道却已身不由己。我们先来论说第一种情形,沙威在这情形下是以作为一名执法者而自豪的人,做为一个维护社会秩序的警察,他办案铁面无私,廉洁不阿,心理上他是完全认同了自己就是体现了法律、光明、正义和真理的正义者而行为上他也就是惩恶除奸和伸张正义的好人,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依据着法律来行善。遗憾的是也意昧着他纯粹是以社会即定的名分来划分是非善恶,于是在他以二元论划分的世界观念里,官员教会就是等同正直,妓女小偷则永远等同罪恶,两者绝不可能有任何错糅交杂的地方,所以当芳汀作为一名妓女在街上跟路人扭打时,在没有深究缘由之下,沙威认定过错全是在于芳汀而把她拘捕了。当马德兰招认自己就是前苦役犯冉阿让时,他无视冉阿让在海滨蒙特伊城的善行,坚决把他拘捕归案。要深切来理解沙威这种完全遵循立名为教观念的“善行”为什么是错误的一种行为。我们不得不来浅谈一下骆玉明为“名教”所书的概念:

“人类必须建立规则以保证社会有序地运转,这是简单的事实。而“名教”正是通过确立各种身份名称、道德观念,要求处于不同等级地位的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份名称去实行其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起到了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的作用。问题只是” “名”的世界确立以后,它被理解为就是真实世界本身,然而“名”与“实”并不等同,后者的运转并不按名的理念进行。”[18]

“通过建立概念来设定秩序的人相信他们所依据的是一种神圣原则,因而“名”理所当然体现了最高的真理,它可能被错误地背弃,其自身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是永远不会动摇的。”[19]

当时的法国社会自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后,社会动荡不安,各造势力都尽可能用种种机制在巩固自己的利益,恰好正是印证了上面关于“名教”的说法,腐败的政治力量把法律当成了高压统治和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教会打着伪善的旗帜实行递夺人性的教条,社会上实施着种种不合时宜的习俗,沙威的错误就是在于盲目地相信一切在“名教”以下的制度都是公正完美的真理,而没有醒悟其实当时的严刑苛典与国家社会制度已经偏离了理性的发展。

当然我们还是不禁有怀疑,以沙威的精明,办案多年的他绝不会察觉不到种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而且倘若他是个愚忠的人,早在他上司告诫他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精力去捕抓冉阿让时,他就应该罢手了,而不会多年下来还紧咬着冉阿让不放。果然落了在这样的设想里,那就是之前提及的第二种情形了。也既是对于某些社会执法机制的不合理性沙威是了然的,可是他却选择了漠视。原因也只好回到“名教”的观念和沙威骨子里极其自卑的心理来寻求。沙威作为一个自认是体制以外的社会低层人士,社会以立名为教的方式给于了他警察这崇高的身分,对此,他是感激涕零的。在这一层次来理解,警察这工作其实就等同了他全部的人生意义,如果要求他执行有悖于他职守的行为,就等于是递夺了他整个人生的意义,也即是他“名”世界的崩溃,果真到了这地步,那他再也什么都不是了。意识到这可怕的后果,他也只有采取漠视事实的态度来自我欺骗了。若然真是这样,小说最后安排了沙威因为自身对于善恶的信念彻底被冉阿让瓦解后,万念俱灰下投河自尽,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一处置,雨果遭到了各方的批评说是他为了执意要凸显“人道主义的善最终一定会毁灭非人道的恶”,而不顾人物性格前后不协调的考量安排了这一结局。对于这一点,我还是倾向于同意众评论家的观点,毕竟要一个性格如此坚毅的沙威,只因为自身的信念被否定后就仓促了结自己生命是作家过于主观性的设想。一个坚持了几十年如此信念的人,纵使错了,以沙威的聪明才智总会有找到苟延残喘下去的方法,况且在他几十年的执法生涯当中,所捕获的犯人也并不见得个个都是情有可原的,既然如此,他何以需要自惭到要去投河?如果真要安排沙威投河,雨果其实在这之前还需要作出更多的情节辅设。所以如果雨果是让沙威心灰意冷下辞去警察一职,从此隐居乡间,我想是比较接近真实的写法。

无论如何,我们也只好姑且把造成沙威可悲的下场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理解到当时“名教”背后真正的不道德目的,而错把恶当成了善来施行的结果。

四、以恶之名的善——德纳第

德纳第这书中的头号歹角曾几何时做过好事了?我想大家看了这标题都会茫然地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仔细验阅全书,答案其实是“有”的。
德纳第,原来是个粗通文墨,在一个小地方开黑店的客栈老板,打从他一开始登场,雨果就写他已经是一个已经坏到骨子里的人:

“……世间就有一种人像虾子一样,不停地退向黑暗,他们不思进取,只是回头看生活,阅历只是用来增加他们的扭曲形态,而且越变越坏,心肠越来越污黑丑恶…....”[20]

纵观全书,他向旅店投宿的客人巧立名目收费诈财、在死人堆中偷盗财物、虐待年幼的小珂赛特、跟匪帮勾结施行绑票勒索、伪造信件意图向社会热心人士诈财、为了金钱可以把亲生儿转让他人,这样一个等同于“罪恶”代名词的人何以可能体现了善的存在?乍看的确如此,可是我还是必须要指出,雨果其实给这个人物塑造了一个很值得令人玩味的因果行为,因为虽然他无恶不作,可是恰是总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所行的恶事往往竟然成了大大的善事。例如他本意是要盗取马吕斯父亲身上的财物,结果竟是无意间把一个彭迈西上士从死人堆里拉出来救活了;在巴黎城郊的下水道出口,德纳第打开铁门的本意是让驮着马吕斯的冉阿让出去成为代罪羔羊让警察抓住好助自己脱身,可是阴差阳错竟是成了让陷入绝境里的冉阿让和马吕斯的救星;在接近故事尾声的时候,他本打着去告发冉阿让是苦役犯的用意去找马吕斯,却在无意间让马吕斯知道了冉阿让正是他苦寻不获的救命恩人。结果是一桩桩恶行竟成了美事。那是否意味着世界是有一种善行是用恶行来完成的呢?要厘清这其中看似矛盾的思绪,我们必须用社会论理学来剖析善恶的本质,“道德上的善恶是一定社会主体依据特定道德目的,对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现象所作的道德价值意义上的描述,判断与评价,它包括三个必备的基本地素:道德主体,道德现象,道德目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得出评价对象是善是恶的结论。”[21]
我们先来看德纳第在以上事件中的道德主体。彭迈西上士、冉阿让和马吕斯在这些事件中作为道德主体来说,在当时紧急的环境下正是需求着体现在德纳第身上的那些行为价值,所以相对意义来说是应对于德纳第的行为作出“善”的释义。而从道德现象来说,他们也都正是因为德纳第才捡回了性命或让马吕斯认识了事情的真相,所以从这一层面来理解,德纳第向他们行了善行这一事实也是无可置疑的。关键也就是出于在道德目的这环节上,要辨清道德行为上善恶的混淆性,其实主要还是取决于客体的道德目的,“道德上善恶的分野也只有参照于一定的道德目的言才有可能,道德目的是衡量人性内容是善是恶的最根本的标准。”[22]德纳第很明显地在以上事件中其实并没有按着什么好心眼。纵然道德主体和道德现象都给于了他“善”的肯定性,可是道德目的这一环上是绝对给于否定的。这也验明了所谓阴差阳错下行的善虽然不同于伪善,可是也绝对不能为把它归类成真正的善。

可这就衍生出另外一个有趣的问题来了,很明显地,雨果是要德纳第在他小说中作为他那“对照原则”下对比卞福汝主教的善,可是却又安排种种阴差阳错的善行来把德纳第的邪恶给淡化掉。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是雨果宁可把不算是坏人的沙威弄死,但却给了德纳第一个不算坏的结局,故事结尾里说马吕斯念着他毕竟还是救过他父亲性命的人而给了他一笔不小的钱,条件是要他离开巴黎到纽约去。而他之后在纽约的命运,雨果是有廖廖几笔提及的:

“……德纳第这个失意的资产者道德沦丧是不可救药的。他从欧洲到美洲,还依然故我。同一个恶人打交道,好事往往办成坏事。德纳第用马吕斯这笔钱去贩卖黑奴了。”[23]

纽约在早年的西方历史确实是被视为流放欧洲罪犯的不毛之地,可是在1833年这年代背景来看,当时的美国已是从独立战争后建国起来52年的国家,纽约亦已是一个开埠达169年之久的一国之都,把德纳第这在法国反正已一无所有的恶人送到另一繁华都市,再给于他一笔财富,在理智上我们实在不能理解为是一种惩罚性行为。最决定性的,雨果也只是说这德纳第到了美国之后也只是继续干着坏事而不是有着什么悲惨的下场,这一安排,实在是有悖于雨果一直提倡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委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至于雨果是不是基于相信“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观念或创作上已尝试向自然主义[24]靠拢来诠释德纳第这非典形的结局,因为不属于本论文讨论范畴,在这里也就不深究了。

从以上对几个《悲》一书中的主要人物的论述来看,我们大致可以理解,以人道主义为出发点来创作的《悲》,确实洋溢着种种泛滥的善,它们其中又可以被类分为不同的层次和有其回异意义,再细分下去其实还有爱波妮(Eponine)因爱成善和小伽弗洛什(Gavroche)以义称善的例子,不容否认的是,这些“善”或多或少都拖着雨果唯心主义思想的影子。但是重点是,沉沦人间里,善恶在轮回。不能认清善的本质,意义和其产生的可能性,我们很可能不自觉地就会掉进如沙威一般善恶不分的“悲惨世界”中,自此在善恶不辨中迷失了自己。


脚注:
[1] 雨果在《克伦威尔》序中认为万物处于一种复合的状态中:“丑就在美的旁边,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所以文学创作里不应该完全把丑恶的东西摒弃在外。惟有用负面价值来拱托正面价值,才能彰显正面价值的可贵性。
[2]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19页。
[3] 研究诸存在者何以存在的问题的学问。
[4] 基督教用语。广义指信仰是得到救赎和在上帝面前得到义的必要条件。
[5]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38页
[6] 王德峰,《哲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66页
[7] 康德,苗力田译:《道德行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5页
[8] 康德,苗力田译:《道德行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9] 十九世纪时对十七世纪古典主义的一种仿效文学创作主义,风格要求整齐、严谨、均称和规则相对比。
[10]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70页
[11]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124页
[12] 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著名神学家,美国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之一。原籍德国。
[13] 王德峰,《哲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30页
[14] 王德峰,《哲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34页
[15] (法)雨果,李玉民译,《悲惨世界》(下):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第1440页
[16] 雨果在《克伦威尔》序中阐述文学不应该只是一面真实反映自然事物的镜子,文学也应该象一面焦聚映象的镜子;以作家的主观世界,塑造典型,也反映客观世界。

[17]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191页
[18] 骆玉明,《世说新语精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第30页
[19] 骆玉明,《世说新语精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第29页
[20] 雨果,《悲惨世界》——上: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21] 杨仕奎,《人性与道德善恶》: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十一卷第一期,2005年1月
[22] 杨仕奎,《人性与道德善恶》: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十一卷第一期,2005年1月
[23] (法)雨果,李玉民译,《悲惨世界》(下):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第1430页
[24] 兴起于十九世纪末,主张文学创作中安生活本来的面目去反映现实,排斥虚幻的想象,不去追求戏剧性的曲折变化和逐渐忽略典型的创造。

参考文献:

(1) (法)雨果,李玉民译,《悲惨世界》(上)(中)(下):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2) 柳鸣九等著,《雨果创作评论集》:漓江出版社出版,1983
(3) 江伙生 肖厚德著,《法国小说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4) 雨果,柳鸣九译,《论文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5) 杨仕奎,《人性与道德善恶》: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十一卷第一期,2005年1月
(6) 骆玉明,《世说新语精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7)(德)康德,苗力田译,《道德行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8) 王德峰,《哲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9) 朱维,《雨果的宗教观发展历程和其特点》:山西广播大学学报,第1期,2006年1月
(10)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